第一章 秦风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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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啪!”一巴掌甩在了秦风的脸上,打得秦风一个趔趄,差点摔倒在地。
    脸上传来清晰的疼痛,秦风却不敢还手,只能强忍着,甚至没有发出半点声响。
    “废物,真是废物一个,当初千凝真是瞎了眼睛,居然会嫁给你这个窝囊废。”丈母娘许秋玲满脸厌恶的大量着秦风,揉了揉有些发麻的手掌。
    秦风的脸上还有鲜血,膝盖处的牛仔裤破了一个大洞,露出已经擦破皮的膝盖。
    一旁的大姐寒千雨抱怨着说道:“老妈你也真是的,干嘛要派这个扫把星来接我,现在好了吧!出车祸不说,害得我送给你们的礼物都全部打碎了,那可是价值十多万的宝贝啊!”
    “我哪里知道这个窝囊废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,丢人现眼的东西,还不快去做饭,难道你想饿死我跟你大姐吗?”
    秦风面色平静的转身离开,一头扎进了厨房之中。
    五年了。
    他入赘到寒家已经五年了,在寒家,他受尽白眼,欺辱。
    如果是刚刚入赘到寒家那会儿,许秋玲这样对他,他定然会发火,甚至动手都有可能,但是如今,他已经习惯了。
    见到秦风一声不吭的离开,许秋玲更是气不打一处来:“真是窝囊到了极点,一点血性也没有,我一定要让千凝跟这混蛋离婚。”
    寒千雨附和:“不错,离婚,一定要离婚,妹妹那么漂亮的一个人,绝对不能跟这种人呆一辈子!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厨房内,秦风正将大蒜去壳,脑海中却在想着自己玉佩突然消失的那一幕。
    那玉佩,据妈妈说,是他们秦家的家传宝物,千机玉。
    他中午出门去接大姐寒千雨,返回时遇到一条小狗过马路,因为是在高速上的缘故,他踩刹车已经来不及,只能急打方向盘,堪堪避过了那条小狗,却导致了车辆侧翻,额头磕在了方向盘上,导致有鲜血流出。
    因为要忙着救人的缘故,他顾不得自己的伤势,任由鲜血顺着脸庞滑落,将玉佩染红。
    之后,他就感觉胸口一热,玉佩就消失不见了,脑海中,却多了一些本不该存在的记忆。
    膝盖上的伤是早上骑摩托出去买菜,因为路滑摔倒导致。
    如果去接的人不是寒千凝的大姐寒千雨,大冬天的丈母娘恐怕都不会让他开小轿车出去。
    就在他胡思乱想时,门外面响起了许秋玲那兴高采烈的声音:“哎呀,小波啊,你来就来嘛,还买什么礼物,快快请进!”
    不用想。
    肯定是宋波来了。
    宋波,寒千凝曾经的大学同学,鼎鼎大名的华丰集团的少东家,寒千凝的追求者之一。
    秦风的嘴角微微勾起,似在自嘲。
    将饭菜做好后,他一一端出去,放到了餐厅。
    见到秦风系着围裙,高大帅气的宋波顿时阴阳怪气的说道:“真是越来越有保姆味了啊!”
    秦风没有搭理对方。
    对这些,他早已经习以为常了。
    他并没有坐下来吃饭,不是不想,而是不能。
    每次做完饭菜后,他都要等其他人吃完,才能吃点残羹剩饭。
    不过对他而言,只要能活下去就足够了,能不能跟寒家人同席他并不是很在意。
    许秋玲见到秦风一声不吭,更是气不打一处来:“赶紧滚一边去,杵在这里干什么,做雕像吗?”
    无论怎么说,大家都知道秦风是她的女婿,如今她的女婿被人这样说,她的面子上也不大好看。
    秦风还没有来得及说话,寒千凝已经下班回来了。
    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,下半身则是牛子裤配雪地靴,三千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,瓜子脸,樱桃唇,美丽得不可方物。
    见到寒千凝,秦风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抹笑容。
    对他而言,每天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寒千凝。
    这是个集智慧于美貌一身的女孩。
    他之所以会入赘寒家,跟寒千凝有很大的关系。
    五年前,他母亲病重,急需要一大笔手术费,因为那个时候他在寒千凝的公司当保安,在知道他母亲急需要一笔钱做手术后,直接给了他二十万。
    母亲的手术很成功,就在他打算辞职去工地上搬砖,慢慢还寒千凝的钱时,寒千凝却找到了他,说要给跟他结婚。
    说实话,当他听到寒千凝要跟他结婚时,就宛如被五百万大奖砸中了一般,直接懵了。
    极致的兴奋中夹杂着难以置信。
    不过后来寒千凝的一席话,却是让他知道,对方跟他结婚,是要他入赘,以此来冲喜。
    那几年,寒千凝的公司不景气,丈母娘又极其的迷信,找到一个算命先生,那算命先生说要找一个人男人入赘到寒家冲冲喜,才能让寒家化险为夷。
    就那样,阴差阳错之下,秦风成了寒家女婿。
    他们并没有办什么结婚酒席,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家人吃了一顿饭,就算是结婚了,他连母亲都没有告知。
    如今一转眼,已经是五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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